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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
1題英美法系的疑問??
發問:
下列關於「英美法系」的敘述,何者正確? A法源以成文法為主(ok) B英美兩國的法律制度目前已全然不同(並非全然不同?是指哪些部份) C美國已訂定聯邦成文憲法(背就對了) D傳統上將注意力集中於實體法的規範上(程序法才對) 答案是C,請解答b,謝謝 更新: 奇怪~怎麼沒有人回答呢~ 更新 2: C我了解的是 ~最早有成文憲法~聯邦成文憲法:美國(不成文法國家) ~最早有憲法(不成文憲法):英國(以不成文法為基礎)
最佳解答:
美國曾經是英國的殖民地 自從宣告獨立以來 美國的民事`商事的法律思想及司法制度 仍然沿襲英國的成規 因此兩國大致沒什麼不同 只是在國際關係越來越頻繁`法制思想的交流下 美國現在各種法律大多成文,且將全翻譯社 英文部法律及行政規章 編訂為有系統的法典 舉幾個英美兩國法律制度相同的地方 1.民刑訴訟與行政訴訟合併 不同於大陸法系是分離的 2.採用"陪審制度"及"巡迴審判制度" 不同於大陸法系是採取定型的裁判機關 希望有幫助到你^^
其他解答:
個人以為,美國已訂定聯邦成文憲高雄英文法〈雖然只是象徵性〉但是英國還是不成文法,是以判例為主。提供參考。
大東海補習班
C83958356BCE00C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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